荣晟环保: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2][3] - 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所有与"监事"相关的表述 [4] - 公司注册资本由272,612,842元变更为272,622,828元,总股本由272,612,842股变更为272,622,828股 [2][3] 可转债发行及转股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 [2] - 可转债转股期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2025年上半年累计转股9,986股 [3] - 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面值115%的价格赎回未转股债券 [2]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5] - 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6] - 修改股份发行原则表述,强调同类别股份权利平等 [9] - 新增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但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10] - 修订公司收购自身股份的情形,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 [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18] -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等要求 [28]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实际召开会议等 [2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 [62] - 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64] - 董事会可以决定在3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新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