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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声明 - 实际控制人王文洋声明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1] - 控股股东远益国际有限公司同样声明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 - 两份声明均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作出正式回复 强调目前无重大未披露事项 [1][2] 公司治理 - 实际控制人王文洋与控股股东远益国际有限公司分别以个人及公司名义独立发布声明 [1][2] - 声明签署人包括实际控制人王文洋和控股股东代表Grace Tsu Han Wong(王思涵) [1][2] - 声明采用标准格式 包含签字页及正式回复函结构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