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会议通知 载明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及议题内容 [2]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7日15:00在东莞公司会议室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9:15-9:25、9:30-11:30、13:00-15:00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 代表股份90,576,886股 [3]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79名 代表股份26,309,125股 占总股本9.9137% [4] - 总参与股东482名 合计代表股份116,886,011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116,177,131股 占比99.3935% [5] - 反对票650,100股(0.5562%) 弃权票58,780股(0.0503%) [5] -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28,427,131股(97.567%) 反对票650,100股(2.2313%) 弃权票58,780股(0.2017%) [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6] -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决议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