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控股股东辛军本次解除质押股份8,444,8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7.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7% [1] - 解除质押的质权人为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质押开始日为2025年3月28日,到期日为2025年7月3日 [1] - 辛军同时将8,444,800股进行新质押,质押比例与解除质押部分相同(17.39%个人持股比例/4.97%总股本比例),质权人为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流动资金补充 [1] 股东质押整体情况 - 截至公告日,辛军累计质押股份26,099,000股,占其持股总数48,563,542股的53.74%,占公司总股本15.36% [2] - 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49,935,202股(占公司总股本29.40%),其中质押股份26,099,000股,质押比例52.27% [2] - 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涉及498.7万股,占辛军持股总数9.99%,占公司总股本2.94% [2] 质押风险说明 - 公告明确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1]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可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