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框架与目标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六部分16条措施 涵盖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巩固提升普惠信贷体系和能力 加强普惠保险体系建设等方面[1] - 方案提出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综合普惠金融体系的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至上 又普又惠 综合服务四条基本原则[2] - 普惠金融服务目标包括保持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县乡网点布局更合理 普惠信贷目标包括保持贷款投放力度 优化信贷结构 防控信贷风险 普惠保险目标包括提供质优价廉产品 改善投保理赔服务[2] 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 指导大中型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建立单列信贷计划等专营机制 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展转贷款业务合作 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和低收入群体人身保险业务[4] -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深化普惠金融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 政策性金融机构强化普惠金融支持 大中型商业银行和大型保险公司制定普惠金融战略 地方中小银行坚守支农支小定位 非银行机构提高中低收入人群金融服务可得性[5] 普惠信贷体系发展 - 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本权重给予八五折到七五折优惠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6] -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7] - 要求保持有效增量信贷供给 落实续贷政策 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 降低对抵押物依赖 促进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7] 民营企业与小微企业支持 - 增加支持民营经济相关内容 要求强化民营企业信贷支持 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7] - 明确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 重点满足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成长性高的民营企业有效融资需求 保护民营企业金融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7]
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巩固提升普惠信贷能力
金融时报·2025-07-07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