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漆志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查 [1] - 审查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被提名人符合所有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市场禁入、公开谴责等情形 [1]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1] - 被提名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要求,无不良记录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漆志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审查意见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力向屋等,审查意见签署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