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声明与承诺 核心观点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漆志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认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1]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工作经验 [1] - 被提名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在提名后参加上交所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 [1] -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十余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2]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3] -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 [3] - 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3] -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 - 未与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 [4] 不良记录核查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4] - 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无明确结论意见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 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上交所认定的不良情形 [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过往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 [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且在潍坊亚星化学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6] - 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其他情况 [7] 审查程序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7]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7] - 提名人对候选人资格核实确认符合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要求 [7]
亚星化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