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发布会议通知载明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关键事项 [3][4] -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 [4]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与通知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0名,代表股份341,353,098股(占总股本46.7293%),网络投票股东217名,代表股份51,775,217股(占总股本7.0877%) [5] - 合计237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393,128,315股(占总股本53.8170%),董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 [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与通知内容相符,包括四项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6][7] - 议案1(关联交易)获99.7987%同意票(59,179,930股),议案2-4同意率均超99.68%,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7]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7][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要求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