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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辰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制度框架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2]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存在重大失信记录[5] - 独立董事最多可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职,确保有足够履职时间[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满足独立性要求,包括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等六类限制情形[6] - 公司需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5年相关工作经验之一)[7]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前需核实候选人资格并获其同意[8][9]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独立董事享有六项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行使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议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21] - 公司需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会议记录需载明意见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22][23]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5][36] -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延期审议材料不完整的议案,董事会须采纳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的书面提议[37]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0][41][42] 监督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履职述职报告,包括参会情况、对重大事项的审议记录等,并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 遇公司妨碍履职情形(如免职理由不当、议案延期未采纳等),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8][3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的资料需保存至少10年,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