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申请原因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拟回购12,500,000股至22,102,002股,资金总额1.5亿元至3亿元,回购期限12个月 [3] -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完成首次回购,实际回购22,102,002股 [3] -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通过第二次回购议案,拟回购3,872,967股,资金总额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期限3个月 [4] - 截至2025年6月18日,公司累计回购29,296,602股,根据监管规定该部分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 [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712,559,510股扣除回购股份22,102,002股后的3,690,457,508股为基数 [4]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442,854,900.96元 [4]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4] 差异化分红计算方法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5] - 以2025年6月18日收盘价8.44元/股计算,实际分派现金红利0.12元/股,除权参考价为8.32元/股 [5]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值为0.12元/股,虚拟除权参考价同为8.32元/股 [6] - 差异化分红对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为0%,显示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对价格影响极小 [6] 法律合规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监管指引第7号》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