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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全链条破壁!16条措施贯通“实验室”到“病床边”
北京商报·2025-07-01 05:38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5个方面共16条具体举措,旨在解决创新药研发难度大、进入医保难、医院使用受限及支付压力大等问题 [1] - 最具突破性的举措是首次提出设立"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实现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 [1][7] - 202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原保费收入达9773亿元,同比增长8.2%,接近居民医保筹资水平,但资金使用率仍有提升空间 [8] 研发支持措施 - 创新性引入医保数据支持研发,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提供疾病谱、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产品,帮助确定研发方向和管线布局 [5] - 拓宽资本支持渠道,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方式提供长期投资,培育"耐心资本" [5] - 优化医保部门企业接待机制,加强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等重点领域 [6] 市场准入机制 - 医保目录将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创新药按程序纳入,特殊情况可研究临时纳入路径 [8] - 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探索严格的价格保密机制 [8] - 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 [8] 临床应用优化 - 创新药挂网程序更灵活,企业可自选首发受理省份,医保目录和商保目录内药品可直接挂网 [10] - 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目录更新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 [10] - 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目录内药品可不受"一品两规"限制 [10] 支付管理改进 - 对合理使用创新药的病例支持特例单议,医保部门简化程序按季度或月组织专家评议 [11] - 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提高基金结算效率 [11]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全面落实药品追溯码应用,将创新药支付纳入监管重点范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