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自身发展与股东回报,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目标、股东意愿、资金成本、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别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确保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1] 规划制定原则 -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前提下优先保障投资者回报 [1] - 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资金需求 [1] - 保持政策连续性,兼顾长远利益与可持续发展,决策过程需听取独立董事及公众投资者意见 [1] 利润分配基本规则 - 采取现金、股票或混合方式,优先现金分红 [2] - 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盈利、无未弥补亏损、现金流充足且不影响正常经营 [2] - 最低分红比例: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或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2]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 发展阶段划分及对应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无重大支出:80% [2] - 成熟有重大支出:40% [2] - 成长期无重大支出:20% [2]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20% [2] - 重大支出定义为12个月内对外投资、资产购置累计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20% [3] 分配实施安排 - 年度股东会后常规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 [3] - 股票股利分配需满足经营良好、净资产摊薄合理等条件,且需确保足额现金分配 [3] - 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会批准,中小股东意见通过多种渠道征集 [3][4] 政策调整机制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股东会批准,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会表决需2/3以上通过 [5] - 调整触发情形包括:外部环境或经营状况重大变化导致亏损、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比连续三年低于20%等 [5] - 调整后政策仍需满足盈利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 [4]
智明达: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