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治理水平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涵盖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旨在增强投资者认同并提升企业价值 [2] - 管理对象包括现时/潜在投资者、基金、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监管部门等 [3] 管理目标与原则 - 核心目标包括促进良性互动、推动股东财富增长、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及改善公司治理 [4] - 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强调中小投资者参与机会与及时回应诉求 [5][3]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覆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ESG信息、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4][6] - 需披露公司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全面性 [4] 沟通方式与渠道 - 采用公告(定期/临时报告)、股东会、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邮件、路演及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方式 [4][5][7] - 公司需清除沟通障碍,确保投资者便利参与,并通过唯一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协调活动 [5][6]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主导重大活动;董事会秘书全面统筹,其他部门需提供财务/业务数据支持 [5][6][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制度拟定、活动组织、投资者诉求处理及维护沟通平台 [6][8] 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误导性陈述或价格预测,需公平对待中小股东并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9][12] - 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代表公司形象 [10]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其他部门及子公司有义务协助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真实准确资料 [9]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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