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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核查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法律禁止情形 包括最近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无否定意见 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记录等 [1] - 激励对象需满足合规条件 包括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 且符合《公司法》对董事及高管任职要求 [2] 激励对象范围与程序 - 激励对象排除独立董事 监事 外籍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名单将通过内部公示10天 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3] - 授予安排及归属条件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激励计划设计目标 - 考核指标设定科学合理 具有约束与激励双重效果 旨在形成员工与股东利益共同体 [4] - 计划通过分配机制提升管理效率 推动公司战略落地 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为股东创造长期回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