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制度新部署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十方面举措以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1] - 方案以统一、便利、协同为核心理念,推动信用修复规范化建设,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 [1] 统一实施机制 - 明确"信用中国"网站为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行业主管部门按统一标准公示本领域信息 [1] - 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公示标准,解决各部门、各地方规则不一致问题 [1] - 聚焦公示平台、修复渠道、信息分类标准、修复信息更新四个维度的统一 [1] 失信分类与修复规则 - 将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设定差异化公示期限,最短公示期满后可申请修复 [2] - "信用中国"网站作为信用修复"总窗口",接受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各类修复申请 [2] - 失信分类更精准,修复规则更统一,部门职责更清晰 [2] 便利化措施 - 简化信用修复申请材料,"信用中国"网站需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行业主管部门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修复结果 [3] - 信用主体可通过网站或直接向主管部门提起异议申诉 [3] - 建立"线上+线下"双渠道,压缩非法中介寻租空间 [3] - 创新信用修复结果同步更新机制,要求主管部门及时停止公示并更新网站数据 [3] 破产重整企业专项机制 - 设立"绿色通道",允许重整企业凭法院裁定书申请暂时屏蔽失信信息、更新信用评价并解除惩戒措施 [4] - 该设计有助于消除失信惩戒对破产重组的阻碍,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和融资 [5] 制度影响 - 方案针对信用修复痛点推出精准政策,为构建统一制度、优化信用生态提供保障 [5] - 通过差异化分类和协同机制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5]
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这份文件作出新部署
新华社·2025-06-26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