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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共有205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79.40万份 [1] - 公司2024年度业绩已达到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有效 [1] -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3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927.30万份,授予日为2025年6月25日 [2][3] - 第三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要求,不存在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禁止情形 [2] 监事会审议事项 -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安排 [1] - 监事会审核确认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实施首次授予 [2][3] - 监事会认为相关激励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股权激励计划 [1][2] - 监事会成员王立福、赵海燕、马黎星参与审议并签署了相关核查意见文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