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文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资格与独立性 - 候选人周文举已通过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领域的必要工作经验 [4] 关联关系与持股情况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亦非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无重大业务往来 [5][6] 合规记录与承诺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6]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6][7] - 候选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确保独立履职,并及时报告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 [7][8] 任职限制与培训要求 - 候选人当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7] - 候选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