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润乳业: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 [2] -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让主持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34人,代表股份127,326,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 [4] - 除股东外,出席会议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 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 [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6,813,82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971% [4] - 反对423,930股,占0.3329%,弃权89,040股,占0.0700% [4] - 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 -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5] -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