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3日在奥比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黄源浩主持,会议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3][4]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作为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3][6] - 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投票数据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统计文件[6]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0,918,285股(A类82,467,848股,B类98,450,437股),占总股本45.2867%[4] - 网络投票股东1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26,400股(B类1,126,400股),占总股本0.2819%,中小投资者128人代表2,537,015股(B类2,537,015股)占比0.6351%[5] - 合计出席股东1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044,685股(A类82,467,848股,B类99,576,687股),占总股本45.5686%[5] 表决结果分析 - 议案1审议中关联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出席,A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由黄源浩持有82,467,848股[7] - A类普通股表决同意率100%,B类普通股整体同意率99.9775%,中小投资者B类同意率99.9816%[7] - 议案2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8]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及律师共同监督,结果合法有效[6][8]
奥比中光: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比中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