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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3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波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 [3][4]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会议实际时间、地点、议案内容与公告的《股东会通知》完全一致 [3][4] - 会议通知通过《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4]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未披露具体数量;网络投票股东35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2,708,405股(占比5.6029%) [4] - 中小投资者共363人,代表股份未披露具体数量;总出席股东366人,合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未披露总数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验证 [4][5]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议案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99.9569%同意(6,467,153,799股),反对率0.0401%(2,598,973股),弃权率0.0030%(189,000股) [6]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获99.9541%同意(6,466,975,699股),反对率0.0431%(2,788,973股) [6]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获99.9541%同意(6,466,972,099股),反对率0.0432%(2,800,573股) [7] 关联交易议案 - 《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获99.9499%同意(5,976,259,071股),关联股东广州港集团回避表决 [10] - 《与广州港集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获99.0908%同意(759,857,640股),关联股东广州港集团回避表决 [11] 特别决议事项 - 《修订公司章程》获99.6992%同意(6,450,486,211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要求 [12][13] 董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郑灵棠以99.8749%同意票(6,461,849,429股)当选 [13]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