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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五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交易系统)及上午9:15至下午15:00(互联网系统) [3]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参与表决股东共计8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0,742,80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084% [4] - 出席人员包括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 审议议案概况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22项议案 全部为特别决议议案 [5][7][8] - 议案1至22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8] - 主要议案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5][7]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22项议案均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过 同意股份数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8][9] - 表决程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 [8] - 最终表决结果结合了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9] - 参与表决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4][9] -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