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行权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T+2日上市交易 [1] - 董事总经理黄晨获授18万份期权 本次可行权5.94万份 占比33% [1] - 副总经理李峰获授18万份期权 可行权5.94万份 副总经理潘龙兴和陈志超各获授15万份 分别可行权4.95万份 占比均为33% [1] 激励对象行权规模 - 中层管理人员72人合计获授1102万份期权 本次可行权362.67万份 [1] - 核心骨干人员36人合计获授288万份期权 本次可行权95.04万份 [1] - 首次授予部分总计1471万份期权 本次可行权484.44万份 行权比例统一为33% [1] 特殊事项处理 - 22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1名职务变更人员仍属激励范围 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225.12万份 [1] - 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1] 信息披露限制期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为限制行权期 特殊情况下自原预约日前十五日起算 [2] -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禁止行权 [2] - 重大事件发生或进入决策程序至依法披露期间不得行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