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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依据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在成都天府丽都喜来登饭店召开,实际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网络投票同步进行,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3] - 会议通知提前20日公告,内容涵盖投票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等要素,符合《公司章程》要求[2]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97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7,967,677股(占总股本65.6264%),网络投票股东964名[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现场参会,部分人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列席[4]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A股股东平均赞成率超99%,其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率99.8812%,反对票占比0.1011%[5][6] - 关键议案包括: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率99.8928%)、董事薪酬方案(赞成率99.8184%)、修订公司章程(赞成率99.0748%)[6] - 涉及重大事项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列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非表决事项进行汇报[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