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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 南京化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召集,召开时间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68号奥美大厦1栋22楼307会议室 [1][2] - 会议通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公告,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期达20日,符合法定要求 [2] - 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交易时间段(9:15-9:25, 9:30-11:30, 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 [2] - 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1,430,589股,占公司总股本49.5243% [3]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77,294,673股,占比48.3954% [3] - 网络投票股东396人,代表股份4,135,916股,占比1.1289%,投票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4][5] - 中小投资者(非控股股东及董监高)396人,代表股份4,135,916股,占比1.1289% [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共11项,其中议案6-11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 - 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优先股股东表决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形 [5]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计票后通过全部议案 [6]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