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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 五洲新春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 公司制定本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给予投资者稳定的分红回报 [1] - 规划依据包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 规划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制定原则与考虑因素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 [2] - 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 - 制定政策时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 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 分配原则:在盈利且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3] - 分配形式:优先采取现金方式,也可采取股票或现金股票结合方式 [3] - 现金分红条件: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20% [3] - 差异化分红政策: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可达20%、40%或80% [4] - 利润分配间隔:每年至少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5] 决策程序与执行机制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5] - 监事会需对董事会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 - 决策过程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 [5] - 现金分红方案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提出分红提案 [6] - 股东大会审议前需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充分沟通 [6] 规划调整机制 -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视规划,根据经营状况和股东意见进行必要修改 [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 - 调整议案需充分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意见,董事会需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需2/3以上通过 [7] - 监事会审议调整议案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7]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议案时需提供网络投票系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