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董事长傅昌宝等被出具警示函 公司第二次发债擅动募集资金
公司违规事件 - 聚合顺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及未依法履行职责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董事长傅昌宝、总经理毛新华、时任董秘兼财务总监姚双燕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公司在2024年9月20日和9月26日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4月才补充审议并披露 [1] - 公司表示将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纠正相关人员认识偏差,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聚合顺2022年3月7日发行2.04亿元可转债,2024年7月22日发行3.38亿元可转债 [2] - 2022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4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8月29日发布公告 [2] - 2024年9月公司直接使用9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履行审议程序,2025年4月10日才发布追认公告 [2] 现金管理具体操作 - 2024年9月26日公司用募集资金专户购买杭州银行1000万元三年期大额存单,利率2.45% [3] - 2024年9月20日和26日用募集资金专户购买中信银行累计8000万元三年期大额存单,利率2.35% [3] 公司自我评价 - 2025年4月9日董事长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表示公司整体内部控制运行良好,信息披露真实可靠,满足监管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