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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实业: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拟与SK海力士签署《第四期后工序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未来5年,继续采用"全部成本+约定收益"的盈利模式 [1] -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和强化海太半导体与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半导体业务发展需求 [1]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增资事项 - 公司拟增资聚源启新股权投资基金(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 [2] - 增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 决策程序 -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 - 独立董事对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均表示同意,认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