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宋云锋、徐小舸、李梦涓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场禁入者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且非失信被执行人 [1] 独立董事候选人专业资质 - 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三位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