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深圳能源旗下洪湖深能被罚35万元
公司处罚事件 - 深圳能源旗下洪湖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华中能源监管局处以35万元罚款[1][2]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28号 处罚日期为2025年6月11日 执行情况正常[2] - 处罚事由系建设单位违反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规定 处罚标准为20-50万元罚款区间[2] 股权结构 - 洪湖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由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股[3][7] -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4亿元 由深圳能源集团全资控股[7] - 洪湖深能成立于2021年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海操[7] 业务规模 -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达196.9亿元 新能源装机总容量226.66万千瓦[6] - 业务覆盖风电 光伏 储能 氢能等综合能源领域 储能容量23万千瓦/40.6万千瓦时[6] - 项目地跨河北 河南 山东等十余个省份[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