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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1][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14:00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666号公司中央会议室举行,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 - 会议通知提前15日公告,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2][3]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0,153,197股,占公司总股份49.9398% [3]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6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50,341股,占公司总股份1.3281% [3] - 合计出席股东6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7,603,538股,占公司总股份51.2679% [3] - 参会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6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80,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334% [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了包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多项议案 [5] - 所有议案均获得高票通过,同意比例均超过99.5%,且均达到特别决议议案所需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要求 [6][7][8][9][10][11][12][13][14][15][16][17] - 中小投资者对各项议案的表决中,同意比例在84.17%-91.43%之间,反对比例在8.57%-15.46%之间 [6][7][8][9][10][11][12][13][14][15][16][17]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7] -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