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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 中国重工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为大船船业提供0.3亿元非融资性担保,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事项 [1][2] - 大船船业为大连造船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1][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15.6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 [1][7] 新增担保授权与执行 - 2025年股东大会批准新增担保额度上限19.20亿元,其中二级子公司额度2.20亿元,二级子公司对其子公司额度17亿元 [2] - 本次0.3亿元担保在授权范围内,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 [2][6]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2个月,债权人包括兴业银行 [6] 被担保方财务数据 - 大船船业资产负债率94.5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数据取自最近一期经审计单体报表 [4][6] - 大船船业主营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注册地未披露 [4][6] 担保结构分析 - 公司对外担保中,二级子公司担保余额6.50亿元(占净资产0.78%),二级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担保余额9.11亿元(占净资产1.08%) [7] - 无控股股东或关联方担保,且无逾期担保记录 [1][7] 担保合理性说明 - 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风险可控因被担保方均为全资子公司 [6] -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履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