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煤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光主持,会议时间、地点、方式与《股东会通知》完全一致[4] - 股东会通知通过《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告,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时段9:15-15:00,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4] - 法律意见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9]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673,341,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5] - 网络投票股东824人,代表股份115,857,165股,占比6.9222%,中小投资者合计持股占比8.9373%[5] - 总出席股东831人,代表股份1,673,341,398股,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5][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普通股合计同意票比例最高达99.8903%,反对票最高占比0.6973%,弃权票最高占比5.3311%[7][8] - 中小投资者对关键议案支持率59.1856%-59.7472%,但部分议案弃权率高达39.6025%[7][8] - 关联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第8项议案中回避表决[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9][10] -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意见书将随会议文件一并公告[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