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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九州通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3][4] - 公司总股本为5,042,470,234股,扣除回购专户中56,036,500股后,参与分红的股本为4,986,433,73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7,286,746.80元 [4] -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5,603.65万股不参与本次分红,符合《回购规则》和《自律指引7号》的规定 [3][4] 差异化分红计算方式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现金红利为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5.15-0.20)÷(1+0)=4.95000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参考价格为(5.15-0.19778)÷(1+0)=4.95222元/股 [5]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为0.04485%,影响较小 [5][6]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自律指引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 - 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