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交易概述 - 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和轨道交通业务资产 [1] - 公司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出售成都新筑交通科技100%股权及桥梁功能部件相关资产和负债 [1] - 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蜀道清洁能源集团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 合规性说明 - 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有限制性条款 [1][2] -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违规使用、财务报告不合规或高管受处罚等六类禁止发行股票的情形 [1] - 特别说明未出现最近一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1] 交易结构 - 涉及资产出售与股权收购双向操作 包括现金支付与股份发行两种对价方式 [1] - 标的资产覆盖磁浮科技、交通科技两家子公司100%股权及清洁能源集团控股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