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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 滨江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补充公告于2025年5月30日发布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14:30在杭州市庆春东路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8,094,700股 占总股本64.5318% [3] - 网络投票股东262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186,417股 占总股本3.8627% [3] - 中小投资者股东共28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7,281,117股 占总股本7.9475% [3]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总体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71% 其中最高达99.8492% [4][5][6][7][8][9][10][11] - 议案10-12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 议案4、6-20涉及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 单独计票显示中小股东同意比例在78.10%-98.69%之间 [4][5][6][7][8][9][10][11][12] - 其中议案6中小股东同意比例最低为79.5662% 反对比例达20.3845% [6] - 议案10中小股东弃权股数达3,385,400股 弃权比例显著高于其他议案 [10]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14]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未对会议通知外事项进行表决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