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40,010,000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3,997.87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5,627,002.13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 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 公司开设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并签署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为人民币75,973.32万元 涉及两个项目:年产4,000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未列明金额)和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未单独列明金额) 总投资额为89,268.60万元 [2] - 实施主体包括全资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热威汽车零部件(泰国)有限公司 [2]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 新增"浙江省江山市四都镇傅筑园村儒竹路9号"作为"年产500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的实施地点 原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790-800号及泰国春武里府地址 [3][4][5] - 新增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内容及实施主体 [4][6] 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 新增地点基于生产经营需要 旨在整合资源、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行业趋势及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6] - 该变更不属于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6][7] 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新增实施地点议案 认为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7] - 保荐机构对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认为已履行必要程序且符合监管要求 [7][8]
热威股份: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