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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四次全国普查
金融时报·2025-06-09 08:34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国务院决定于 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 年份为普查年度。2026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这对于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 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以及科学制定"三 农"政策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通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 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 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 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 品、水产品等;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 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