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载明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6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吴闽华主持,同步进行网络投票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002,462股,占总股本31.6806% [4] - 网络投票股东57名,代表股份874,288股,占总股本0.4540%,身份经交易所验证 [4] - 合计出席股东代表股份比例达32.1346%,董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 [4][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由律师及股东代表监票计票 [5] - 议案一获61,871,218股同意(占表决权99.3672%),中小投资者赞成比例99.3672% [6] - 议案二获61,796,053股同意(占表决权99.8798%),中小投资者赞成比例90.7699% [6] - 议案三获61,837,796股同意,三项议案均达到特别决议所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 - 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