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核查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120名激励对象进行资格核查,确认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1] - 核查意见指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达成[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最终批准本次归属名单[2] 激励计划合规性依据 - 核查过程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监管文件[1] - 激励对象范围及任职资格同时满足公司内部章程与外部证券监管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