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城建发展: 城建发展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4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于1998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3][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亿股,于1998年12月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5,743,507元,全部为普通股 [4][7]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2号楼14层,邮政编码100081 [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5][37]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 [17][4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44][5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55][5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9]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75,743,507股,全部为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20] -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0][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31] - 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6][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查阅公司资料等 [35][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时,应当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4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公司权益 [39]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等,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3] - 董事会可以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但重大投资项目需报股东会批准 [45][118]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 [48] - 公司重大交易标准包括: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或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