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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 关于为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汉川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子公司福星新材料提供3.70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8,40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1] -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 - 保证期间为单笔授信业务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 [5]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福星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30日,注册资本6.60亿元,主营业务为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2] - 截至2024年度审计数据,福星新材料资产总额21.51亿元,负债总额16.74亿元,资产负债率77.80% [3] - 2024年净利润亏损2.73亿元,2025年1-3月净利润扭亏为盈,实现612.31万元 [3] 担保授权与审批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亿元担保额度 [2] -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由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保证持续稳健发展,属于生产经营需要,风险可控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 担保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5]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789,68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72% [5] - 实际担保金额为696,333.0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82% [5] -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无业务往来第三方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