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目标是建立覆盖更全面、权责更清晰、方式更多元、治理更高效的机制 该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重构生态价值分配体系 破解跨区域生态治理难题 形成“保护者获利、使用者付费”的格局 [1] 优化协商机制 - 需通过厘清区域权责、统一补偿标准、完善协商程序来优化协商机制 以解决生态保护中责任与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 [2] - 应建立科学的权责划分与奖惩体系 包括制定跨区域生态保护权责清单 构建生态信用评价体系并将补偿履约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对严重失信地区可采取区域限批、市场准入限制等约束手段 [2] - 需建立科学统一的补偿标准体系 由多领域专家制定核算方法和标准 建立涵盖水质改善、碳汇增量、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维度的生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 并设计动态调整机制 [3] - 应规范协商程序 通过召开推进会、制定标准化议事规则、完善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 提高协商效率和协议的可执行性与约束力 [3] 创新市场机制 - 需从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健全市场激励机制、构建复合补偿模式方面创新市场机制 以激活生态价值转化内生动力 [4] - 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工具的核心在于构建市场化融资机制 例如发行生态保护专项债券 开发“碳汇质押贷”“生态修复贷”等特色金融产品 建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 以形成“财政引导—市场运作—收益反哺”的良性循环 [4] - 需健全市场激励机制 对生态产品供给方实施税收减免、用地指标倾斜等政策 对需求方实行阶梯式生态占用付费制度 并探索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PPP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5] - 应建立“要素全覆盖、形式多元化”的补偿体系 发展“财政补偿+产业导入”模式 推广“飞地经济”合作 建立生态产品品牌增值机制 以形成“保护—增值—反哺”的良性循环 [5][6] 健全保障体系 - 需从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优化财政保障机制、健全监督问责体系方面健全保障体系 以夯实生态价值转化运行基础 [7] - 建议完善法治保障 明确横向补偿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与争议解决机制 建立权利义务清单 细化价值核算与标准调整规则 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法庭 并建立生态保护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7] - 优化财政保障机制是核心支撑 需探索构建多元、稳定的“资金池”管理模式 在资金分配端建立基于生态服务价值、保护成本及绩效贡献的精细化、差异化分配标准 在资金监管端强化全周期绩效管理 构建闭环监管体系 [8] - 应健全监督问责体系 构建人大、政协、公众的立体化监管网络 建立补偿资金使用全流程追溯制度 实施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 建立政务公开清单 并推行生态保护目标离任审计 [9]
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价值有效转化
中国环境报·2025-06-04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