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核心内容 - 国务院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对政务数据的目录管理、共享使用、平台支撑等工作进行部署,标志着我国政务数据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1] - 条例作为第一部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通的行政法规,将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 [1] - 条例首次从国家层面以系统性法规形式明确了政务数据共享的体制、路径、规则、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 [1] 政务数据共享的痛点与解决方案 - 针对政务数据资源底数不清、重复采集、来源不一等问题,条例规定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 [1] - 条例详细规定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共享使用全过程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数源部门牵头收集职责,避免重复收集 [2] - 针对"数据孤岛"现象,条例明确不得通过擅自增设条件阻碍共享,并要求对不予共享类政务数据提供法律依据 [2] 数据安全管理与效能提升 - 条例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要求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数据被篡改、泄露 [3] - 政务数据安全高效共享将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3] - 通过数据归集共享与分析,可实现政策"免申即享""精准直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 基层数据应用与减负 - 条例要求上级部门及时完整回流相关政务数据,引导垂直系统数据向基层沉淀,推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向基层延伸 [4] - 条例对加强数据共享回流提出明确要求,将有效助力基层减负增效并提升数据质量 [5] 条例贯彻落实措施 - 要以应用场景为牵引,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推进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双向共享 [6] - 需强化数据安全治理主体责任,严格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打击数据滥用行为 [6] - 国家数据局已发布70个公共数据示范场景,将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6]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来了!将带来哪些变化?
新华社·2025-06-03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