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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5:00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新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2025年6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进行 并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在9:15至15:00开放 [2] - 会议时间、地点及内容与事先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的通知完全一致 [1][2]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权结构 - 现场会议共有35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 代表股份191,194,718股 占公司总股本30.8213% [2] - 网络投票参与股东241人 代表股份13,097,453股 占总股本2.1114% [3] - 合计出席股东276人 代表股份204,292,171股 占总股本32.9327% [2][3] - 中小股东共计266人 代表股份65,055,776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872% [3]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获同意199,471,871股 占有效表决权97.636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率92.5905%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获同意199,471,871股 占97.6420% 中小股东同意率92.5905% [5] - 《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获同意199,470,771股 占97.6360% 中小股东同意率92.5888% [5]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获同意199,468,771股 占97.6162% 中小股东同意率92.5857% [6] -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议案》获同意199,468,771股 占97.6350% 中小股东同意率92.5857% [6] - 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5][6][7][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9] - 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经查验合法有效 [3][9] - 表决程序包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统计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结果当场公布并符合法规要求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