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多氟多: 河南怀川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在公司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举行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09:15-09:25 09:30-11:30及13:00-15:00 [4][5] - 董事会于2025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48 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 地点 审议事项等 并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4] 出席人员及股份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3人 代表股份数额为171,006,185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 [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945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403,634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4% [7] -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946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446,934股 [7] -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出席了现场会议 [7]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4,529,87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7% 反对2,102,310股 占1.0156% 弃权372,000股 占0.1797% [9]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2,971,62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95% 反对2,102,310股 占5.931% 弃权372,000股 占1.0495% [9]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9][10]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10] - 召集人及出席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7] - 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9][10] - 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