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3家子公司100%股权,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2家子公司100%股权,合计对价47,093.85万元,涉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36.5MW [1] - 交易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2] - 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9月30日,采用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净资产账面值47,093.85万元,评估价值48,437.34万元,增值率2.85%,最终交易价格低于评估值主要因光伏发电应收补贴到位时间较长 [2] 交易目的与原因 - 交易旨在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关系 [3] - 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预计增加税前净利润约1,020.66万元(合并层面测算) [2] - 交易涉及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债募投项目,相关项目已完工结项 [3] 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 第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7.56亿元(净额),用于300MW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全部使用完毕 [4][8] - 可转债募资29.67亿元(净额),用于320MW光伏发电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剩余可用资金2.47亿元 [4][9] - 部分募投项目已变更,包括将600MW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变更为12GW N型TOPCon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6] 交易对方与标的详情 - 交易对方粤水电能源集团为广东水电二局全资子公司,2024年末总资产6.36亿元,净资产3,852.39万元 [9][10] - 5家标的公司2024年合计营收6,150.06万元,净利润2,833.53万元,2025年Q1营收1,262.13万元,净利润547.49万元 [15] - 标的资产包括50MW可转债募投项目(2017年并网)和20MW非公开募投项目(2016年并网)等 [17][18] 交易协议核心条款 - 分三期支付对价:首期4,673.15万元,二期39,721.74万元(需满足股权交割等条件),三期2,698.96万元 [22] - 过渡期损益归属买方,债务处理以过渡期审计结果为准,既有债务合计8.26亿元 [23] - 公司承诺对目标项目合规问题及运维保底电量/电价承担连带责任,若违约需回购股权 [25][26] 对上市公司影响 - 交易预计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负债率,回笼资金用于新项目开发,但对新能源板块未来营收有一定负面影响 [26] - 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交易产生的税前利润影响约1,020.66万元 [2] 保荐机构意见 - 广发证券认为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求,有利于提升资产流动性和资金实力,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尚待股东会批准 [27][28]
林洋能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转让的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