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交易背景 -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1元价格出售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佳沃臻诚评估价值为-5475 16万元 [2] - 交易涉及合并财务报表和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审查 [2] 会计处理依据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17条 母公司单体层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2]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50条 合并报表层面丧失控制权时需终止确认佳沃臻诚的资产、负债及少数股东权益 并将处置价款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 - 参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1-22条 本次交易具有资本投入性质 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3] 具体会计处理 - 个别报表层面终止确认对佳沃臻诚的长期股权投资23 52亿元 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和银行存款各1元 [4] - 合并报表层面终止确认佳沃臻诚资产87 45亿元 负债96 86亿元 少数股东权益-2 16亿元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3 52亿元 确认资本公积7 25亿元 [5] 财务影响 - 假设交易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 合并报表层面净资产增加9 4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加7 25亿元 [5] - 个别报表层面净资产增加1元 [5] 审计意见 - 审计机构认为本次交易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披露真实准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