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以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 [1][2] - 变更注册资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城地转债"完成转股及未达业绩考核回购限制性股票 [2]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第一条至第五十条条款调整,包括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职权等核心内容 [3][4][5][6][7][8]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享有查阅会计账簿、提案权及诉讼权等权利,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10][11][12]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不得抽逃出资及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违规需承担赔偿责任 [16][17][18]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质押股份需保持控制权稳定 [18][19]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机制 - 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职权范围扩大至审议资产交易、担保等重大事项 [19][20]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21][22][23] - 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明确负面清单,董事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所有 [24][25][26]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股份回购情形细化,需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不得质押 [6][7][8] - 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需申报,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违规表决权受限 [9][10][11] - 限制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股本10%,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