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7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1998年6月在深交所上市 [1]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3,628,310元,全部为普通股 [6][23] - 注册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5][8] 公司治理结构 -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现代企业制度,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11][43]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占比过半 [48][118] - 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136] 股权结构 - 初始发行12,000万股,目前总股本2,003,628,310股 [22][23] - 控股股东需维持控制权稳定,质押股份不得影响公司经营 [46] - 董监高持股转让受限,上市首年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 [32] 经营范围 - 主营有色金属、贵金属生产加工销售,兼营气体产品、物流贸易等 [17] - 经营宗旨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铜业公司 [16] - 业务涵盖采矿选矿、冶炼加工、进出口贸易全产业链 [17]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资、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2/3以上通过 [85] - 董事会决策权限包括年度预算、投资计划、基本管理制度等 [119]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设置专门审议标准 [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