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 四创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发布召开通知,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1]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地点及内容与公告一致,由董事长张成伟主持 [1][2]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时间分为交易时段(9:15-11:30)和互联网时段(9:15-15:00),与公告完全匹配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115,246,277股,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2] - 网络投票股东245名,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数值,但总参与股东数达246名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所有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2][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方(中电博微、中电科投资)已回避表决 [4] - 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结果合法有效 [4] 法律意见结论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5]